问题 | 农村房产赠与怎么办理手续 |
释义 | 农村房产赠与需办理的手续如下: 1、办理流程是委托测绘配图,委托评估,缴税申请填表,交验书证,受理登记,权属审核,交费领证。买卖一方或双方为单位的还需提交:机构代码证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出让方属国有的需经上级主管部门(县处级及以上)同意;属集体的需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县处级及以上)同意;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提交经工商局确认的公司章程、董事会成员名单或股东名单。 3、买卖双方须持本人身份证件亲自办理登记,买卖双方如需委托他人办理登记的,须出具经公证的委托书,港澳台及境外人士委托的须经公证或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 农村房子赠与他人需要的材料如下: 1、宅基地赠与首先要进行房屋产权过户,只是公证了赠与合同是不可以进行房屋的任意买卖的,需要双方办理完产权过户之后,进行随意买卖。宅基地的产权要没有产权纠纷的才可以进行买卖,有产权纠纷的要处理好纠纷问题之后在出售,而不是将问题转接他人。 2、宅基地的房屋没有过户的情况下,需要有相关的委托证明才可以进行房产交易,这样的交易就不再是赠与房产交易了,而是普通的二手房交易。 3、宅基地赠与的房屋需要是合法取得的房屋,而不是其他违法渠道得来的房产。宅基地赠与交易的过程中不需要征求原产权人的意见,只要现有产权人同意就可以,因为宅基地产权已经过户了。 4、所需证件:土地使用权证(核对原件,收复印件;商品房、成套住宅、房改房上市暂免此项)、房屋权证、共有权证、买卖契约、税票、图纸、房屋权登记申请表、买卖双方及其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婚姻状况有效证件(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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