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3.持续优化环境管理服务 加强对畜禽养殖禁养区的动态监测,各地不得超越法律法规规定随意扩大禁养区范围,不得以行政手段对养殖场(户)实施强行清退,切实保障养殖场(户)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 (二)发展目标。生猪产业发展的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稳步提升,稳产保供的约束激励机制和政策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带动中小养猪场(户)发展的社会化服务体系逐步健全,猪肉供应保障能力持续增强,自给率保持在95%左右。到2022年,产业转型升级取得重要进展,养殖规模化率达到58%左右,规模养猪场(户)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8%以上。到2025年,产业素质明显提升,养殖规模化率达到65%以上,规模养猪场(户)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