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既往高血压被保险人在购买重疾险时未如实告知,将被视为保险欺诈行为。此外,重疾险中规定的“高血压病”指的是未经治疗的高血压,而非仅仅“曾经有过高血压”的情况。因此,如果被保险人在重疾险生效前已经被诊断为高血压并进行治疗,那么保险公司可以以未如实告知或者高血压不属于重疾之列为由拒绝赔付。 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十一条:当事人应当实事求是,不得有欺诈行为。 2.《保险法》第三十六条: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一切情况。 3.《重大疾病保险条款》:规定的“高血压病”指的是未经治疗的高血压。 4.《合同法》第二十四条:合同成立后,当事人有义务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