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有权。劳动者无故被辞退的,可以向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仲裁,还可以进行起诉。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 规定支付赔偿金。 职责。 1、在上级领导下,主持站上全面工作。带领全站人员服从服务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宣传、事业建设和经营创收等各项目标任务。 2、抓好全站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政治理论学习,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各岗位职责、考核细则。搞好本站内部管理与考核奖惩,审核并及时上报各种报表、总结和其他材料。 3、根据上级下达的指标,拟订宣传计划和发展规划。开拓经营创收渠道,并组织实施。定期向负责人汇报情况,不定期向所在上级部门通报工作情况。 4、抓好全站安全管理和维护工作,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5、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行政。 6、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资产管理和成本核算,组织增收节支,杜绝浪费。 7、组织岗位培训和技术练兵、技术革新活动,努力提高全站人员的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 8、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立足事业长远发展。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10、副站长协助站长工作,完成分管工作任务和站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并对站长负责。在站长外出期间,受站长委托负责站内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 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