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本迁出另立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法律分析:户口本另立户主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申请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 2、有独立的房产证或者土地证(这点是必要的,房产证或土地证可以是自己的,也可以是配偶的,其他人的则无效) 3、若非本人申请,则需要申请人与移居人的关系证明(一般由村委会出具) 4、若涉及拆建,则需要拆建安置证明 5、片警调查意见(有些地方是所长签字) 1、申请人书写一份“分户申请书”,到户口所在村委会盖章。(基本上地区都要先经过村委会的同意盖章。) 分户申请书格式如下: 2、在村委会盖章之后,到户籍管理的派出所请管片民警签意见(有时需所长签字),此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以及房产证或者土地证。 3、等审核通过之后,请派出所的户籍办工作人员给你拉一本分户之后的新户口本。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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