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的原因是被保险人填写的疾病名称存在拼写错误。然而,法律并没有规定拒绝理赔的具体标准,因此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一条: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保险义务,不得拒绝无正当理由的赔偿请求。 2.《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三条: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如果被保险人填写的疾病名称属于可理解范畴内的拼写错误,保险公司拒绝理赔则属于无正当理由的行为,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提起维权。如果被保险人填写的疾病名称属于严重的拼写错误,保险公司拒绝理赔则符合合同约定,被保险人可能需要自行承担损失。因此,被保险人在填写保险单时要认真核对疾病名称的拼写,并可以在保险合同中约定相关条款以便在类似情况下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