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迁女方未落户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结婚男方户口迁到女方需要以下材料: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接收证明(俗称准迁证)、迁出证明、注销户口证明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迁移户口的,应当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一、迁户口的流程有哪些 迁户口的流程具体如下: 1、当事人或者其户主申报迁出登记; 2、提交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户口准迁证以及迁出户口应出示相应的证明等; 3、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4、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二、在外地有按揭的房子能迁户口吗? 可以,但是需要达到购房地的户口迁移条件,经过购房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通过就可以申请迁移户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三、离婚后男方不给户口本怎么迁出 离婚后男方不给户口本可以这样做:在确认户口本确在男方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户口簿是共用的,男方不给可告对方侵权;向户籍管理部门申请遗失补办。拿不到户口簿,可确认其已遗失,在户籍部门补发时将户口顺便迁出。《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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