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分居证明怎么写 |
释义 | 离婚分居证明一般会让夫妻中的一方当事人来书写,分居证明通常需要写清楚分居的原因、分居的起止时间以及分居的期限等事项。能证明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共同居住、生活,人民法院在进行调解后,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那么人民法院一般会准许夫妻双方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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