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般事故的认定标准:3人以下死亡、10人以下重伤、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可判定为一般事故。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按照人员死亡数、重伤数和经济损失程度,一般分为四个事故等级: 1、一般事故; 2、较大事故; 3、重大事故; 4、特别重大事故。 法律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属于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属于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属于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属于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