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工伤赔偿标准有哪些级别? |
释义 |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根据伤残等级而定。劳动合同终止时,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生活护理费按不同等级支付,标准为平均工资的50%、40%或30%。 法律分析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拓展延伸 深圳工伤赔偿标准如何确定及其影响因素? 深圳工伤赔偿标准的确定涉及多个因素。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赔偿标准应根据工伤程度、工龄、工资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其次,深圳地区的工伤赔偿标准还会受到地方政府的制定和调整影响。此外,法律法规的更新和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也可能对工伤赔偿标准产生影响。其他影响因素还包括行业特点、劳动力市场供需情况等。因此,深圳工伤赔偿标准的确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保障工人的合法权益,并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 结语 深圳工伤赔偿标准的确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伤残等级、工资、工龄等多个因素。同时,地方政府的制定和调整、法律法规的更新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也会对其产生影响。我们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保障工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第十一条工伤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工伤预防费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卫生行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规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兴建或者改建办公场所、发放奖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 第十三条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垫付。储备金占基金总额的具体比例和储备金的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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