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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有什么可以反担保的方法
释义
    反担保有下列方式:1.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2.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3.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
    一、合同担保方式
    合同担保方式:1、定金担保:定金作为价款或者在债务人履行债务后收回;2、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3、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该财产的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4、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转让给债权人,并以此作为债权的担保;5、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该动产,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民间借贷是否提供担保由谁约定
    民间借贷是否提供担保由借贷双方约定。担保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人的担保,一种是物的担保。人的担保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物的担保是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作为抵押债权的标的。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变更财产价格,优先受偿,主要包括抵押、质押和留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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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6: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