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工地受伤可以异地起诉吗 |
释义 | 劳动者遭受工伤,在哪里诉讼维权,直接确定劳动者的维权成本,也是劳动者极其关注的一个问题。工伤待遇赔偿纠纷目前仍属于劳动争议,依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提起关于工伤待遇赔偿的劳动仲裁。如果用人单位所在地和劳动合同履行地,分别在两个地方,劳动者当然可以选择其中任何一个管辖地,去异地仲裁维权。 一、工伤应该如何索赔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的维权程序极其复杂,并且周期特别长,首先工伤职工在保障伤情可以及时得到治疗的情况下,应及时搜集劳动关系的证据,工伤伤情诊疗的证据、和工伤事故发生事实的证据,作为后续维权的证据和依据,如果已备齐上述材料,律师建议工伤职工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主张工伤待遇:一、如果伤情不重,并且经咨询医生后,确认伤情对身体机能无严重影响,建议先与单位协商赔偿事宜,依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一个合理数额,与单位进行协商赔付。二、如协商未果,或者伤情确实严重,不适宜协商处理的,工伤职工可自受伤之日起一个月内要求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拒绝申请,劳动者可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自行申请,切记期限为一年。三、如伤情较重,比如已经构成骨折等,可在病情稳定后向市一级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职工依据鉴定结果,可确定是否可享受工伤伤残待遇。四、如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工伤职工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由用人单位来全额承担工伤赔偿待遇。 二、劳动仲裁能申请精神损失费吗 劳动仲裁是不能申请精神损失费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工作中发生纠纷时,往往会选择通过法律手段维权。一些劳动者在申请劳动仲裁时,认为用人单位的行为给劳动者带来了精神损失,因此会在仲裁申请中申请精神损失费。由于劳动仲裁的主要法律规定是《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劳动法律法规,上述法律对精神损失费没有规定,因此精神损失费的请求不属于劳动仲裁的范围,劳动仲裁不能申请精神损失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八条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者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有多个劳动合同履行地的,由最先受理的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案件受理后,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发生变化的,不改变争议仲裁的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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