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省回渭南最新政策 |
释义 | 外省回渭南最新政策如下: 1、主动提前报备。近期返蒲的在外学子,请提前3天向所在社区(村组)进行报备,报备内容包括:学校地址、返回方式、到达时间等具体信息。省外返蒲学子同时在“陕西一码通”中“来(返)陕预填报”模块进行登记。 2、途中加强防护。返蒲时要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合理规划行程,尽量选择直达交通工具,减少旅途中转,避开高风险地区。路途中,严格做好自我防护,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避免接触公共设施,与同乘人员保持安全距离,减少交流。如在路途中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请及时报告工作人员并立即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3、配合健康管理。抵蒲时,请你们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配合做好“落地检”。如果你是集中隔离对象,请主动配合交通卡口工作人员落实“点对点”闭环转运和集中隔离管理;如果你是居家隔离或居家健康检测对象,到家后,请积极主动配合社区(村组)管理,及时按要求完成核酸检测,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监测,若自己或家人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相关症状时,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组)报备,做好防护并及时规范就医。 4、履行个人义务。请各位返蒲学子密切关注全国疫情形势和官方媒体发布的疫情防控资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随意发布未经证实的消息。一旦发现有涉疫地区旅居史或与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等情况,务必第一时间向社区(村组)报告,并配合做好疫情管控各项措施。要坚决杜绝逃避核酸检测、瞒报谎报涉疫信息、不配合防控措施等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 军队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工作。 医疗机构承担与医疗救治有关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承担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相应的传染病防治工作。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