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并存债务承担指的是什么
释义
    并存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不脱离合同关系,而是由第三人加入合同关系,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合同义务的债务承担方式。并存债务承担合同可以由承担人和债权人或承担人和债务人签订。共存债务承担的成立方式与免责债务承担基本相同,但债务人与承担人达成协议时,不需要以债权人同意为生效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四条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3 5:2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