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意外保险的赔付有哪些 |
释义 | 意外险的赔付包括:意外身故或者意外全残的赔付,是全额赔付保险金;意外伤残的赔付,是按残疾等级有比例的赔付保险金;意外医疗的赔付是医疗费用的报销,报销是花多少报销多少,累计报销额不能超过医疗费用总额。 一、医疗保险的赔付标准 (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8万元,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赔付比例为100%。医疗保险保险25000元,门诊医疗赔付比例为90%,每人每天赔付金额不超过150元;住院不超过1万元,赔付比例为100%;住院1万到2.5万元,赔付比例为90%。 (二)被保险人在指定门诊治疗,由本人全费结算,保险人按规定审核赔偿,但需提供原始处方、药费收据。 (三)被保险人无论门诊或住院治疗,一律按卫生厅和社会劳动保险公司公费医疗标准用药。 (四)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医疗费时应提供下列单证:门诊病历原件及处方附联、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首页、记录、出院小结、长短医嘱)、医疗费原始收据。 (五)被保险人申请门诊医疗费赔偿时,应按门诊日期顺序提出索赔,本次索赔的医疗费单据日期必须在上次的索赔日期之后,否则,保险人有权拒赔。若被保险人弄虚作假,视情节轻重,保险人可拒付部分医疗费或全部医疗费。 (六)被保险人申请住院医疗费赔偿,保险人按以下规定提供服务,每月在约定日期派人向被保险人所指定的联系人收取被保险人的赔偿申请资料,保险费按年结算。 (七)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或残疾,保险人负以下责任: A.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按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本保险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B.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并且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保险人按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全数,保险责任即行终止。若人民法院撤消死亡宣告时,保险金领取人必须将已领取的保险金全数归还保险人。 C.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因意外伤害造成残疾,保险人依照的规定,给付相应的保险金。如果自造成意外伤害之日起经过180天治疗仍未结束,则按第180天的身体情况鉴定伤残程度,给付相应的保险金。 D.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造成残疾并领取保险金后,在保险期间又因同一原因死亡,保险人只给付保险金额与已领取的伤残保险金的差额,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E.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因意外伤害造成残疾,保险人均按规定分别给付保险金,但累计给付的保险金总数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限。当保险人累计给付的保险金总数达到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时,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八)意外伤害医疗及疾病所产生的门诊费和住院费,保险人负以下保险责任:A.药品费:按政府医疗主管机关规定的用药范围; B.治疗费、手术费、敷料费; C.住院床位费:以每人每天不超过20元为限; D.检查费:除急诊或抢救外,每次单项检查费不得超过200元;超过200元需经保险公司批准。 (九)保险人对女性被保险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法规的费用原则上应在社会劳动保险公司报销,保险人寿保险作为补充,按85%赔付,但顺产以1000元为限,难产以2000元为限。未办社会统筹养老的职工,按2500元和3500元基数比例赔付。 (十)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事故需门诊或住院治疗时,应在保险人所提供的医院治疗。除意外事故或其他疾病需紧急治疗外,凡在非指定医院就诊者,保险人不予赔偿。 二、公交车意外险该如何购买 1.意外险产品要注意医疗责任的赔付。 例如以上的这两款产品,第一款是每次赔付有限额,但每年不限次数,第二款产品是不限次数,但每年的报销总额有限。投保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2.发生意外事故后,一般意外险都只承认在二级以上的医院就诊凭证。 但如果是特殊情况,保险公司一般也允许就近急诊,情况稳定后可转入二级以上医院。如果发生此类情况,客户最好能第一时间与自己的代理人或者保险公司取得联系,报告相关情况,避免日后理赔出现纠纷。 3.在医疗方面,一般意外险也都约定有社保与非社保报销比例。有社保的人可以报销90%,无社保的则一般在70%到80%,而报销的用药也大多为社保内用药,个别公司会增加一些非社保用药的报销,但一般有总额限制。 4.对于经常外出的人,可以考虑在普通意外险基础上,增加一份交通意外险,一般20万元保额,年保费在200元以内。而对于临时需要外出或旅游的人,可以考虑临时增加一份短期意外险,增加保障。 5.有的意外险中,对于医疗责任设有免赔额,在数额标注之下的不赔付,只有超过额度的才规定比例赔偿。 三、自己开车出意外意外险能报吗 如果是单方事故或自己为有责方,则可以报意外险,但是车险和意外险中对于医疗费用的报销,加起来不得超过实际花费的医疗费用,身故保险金则可以叠加赔付;如果自己为无责方,则不可以报意外险,因为己方经济损失会由有责方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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