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了事故对方全责,保险怎么理赔 |
释义 | 出现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如果对方有投保交强险、商业险,那么首先要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进行赔付,如果赔付不足,剩余部分由商业保险的第三者险作为补充。如果交强险加三者险都不够赔偿,剩余的赔偿费用由车主自行承担。 一、开车撞死人没钱赔偿怎么办 开车撞死人没钱赔偿的,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才由肇事者承担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二、交通事故怎么赔偿顺序 第一步:保险公司赔偿,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限额范围内支付保险金。 如果机动车没有投保第三人责任强制险的,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第二步:过错方赔偿:①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适用过错责任:只有一方有过错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均有过错的,各自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②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行人、非机动车故意碰撞机动车的,免除机动车方的责任;行人、非机动车对损害的发生具有过失的,可以适当减轻机动车方的责任;机动车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仅承担不超过10%的责任; 第三步:商业三者险的问题,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机动车同时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若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1)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2)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予以赔偿。(3)仍有不足的,确定双方当事人的责任,按照责任比例进行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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