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的股份是否由发起人认购 |
释义 | 法律分析:1.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进行限制。 2.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 一、企业的设立基本条件是什么 企业的设立基本条件是: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法律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股份发行,筹备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以募集方式设立的,经成立大会批准;有公司名称,设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公司住所。 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3、股份发行,筹备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通过募集方式设立的创立大会;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三、什么叫公司设立有哪些条件? 1、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2、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六)有公司住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三条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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