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人逃债的方式有哪些 |
释义 | 债务人逃债的方式如下: 1、企业兼并、倒闭、撤消,法定代表人更换,新负责人不明前情,推卸不管; 2、债务人将资金汇入所立账户,秘密账户或其他单位,难以查寻冻结; 3、债务人准备将商品转移、处理,换上代销商品,难以用于抵债; 4、公款私存、公物私名,频繁地变更经营场所; 5、企业不清算就擅自关闭; 6、虚拟注册资金,虚拟投资主体。 一、公司破产申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破产申请书;(2)企业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3)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4)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5)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6)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7)资产负债表等有关会计报表;(8)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账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账号、资金等;(9)债权清册,应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包括邮政编码、电话等)、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10)债务清册,应列明债权人的名称、住所(包括邮政编码、电话等)、债权人债权数额、发生时间和偿还情况;(11)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提供担保合同)(12)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二、公司的实缴金额可以拿出来吗 只要是用于正常的用途,公司的注册资金是可以使用的。具体是以下几种情况:1、将注册资金用于企业经营。投资者投入的资产一经验资进入企业,其经营使用权及归属于企业。企业对其享有法人财产权,可以用于购买设备、材料,支付职工工资、费用等,不能以投资者投入的货币资金被企业用作购买了货物,从而断定投资者抽逃资金,即使这些货物发生极大贬值。2、股东借款。(1)、从法律意义上讲,企业一经成立,即和原来的投资者形成两个完全独立的法律主体,而两个独立的法律主体之间发生民事借贷关系,从法律上来说是完全合法的。(2)、从会计处理上,既然是被股东借走,通常都会有适当的会计处理,比如挂在其他应收款上。(3)、从注册资金的作用来看,设立注册资金的根本目的,是由投资者以其投入企业的财产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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