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抑郁症患者可以委托律师代理,抑郁症不属于不可以的情形。 法律规定不能法定代理的情形如下: 1、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的能力; 2、代理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3、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与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或组织关系消灭。 不能风险代理的情形如下: 1、婚姻、继承案件;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4、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委托代理终止的情形如下: 1、代理期限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4、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5、作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综上所述,风险代理的对象多是疑难复杂,特别是执行难度比较大的案件,否则委托人不会同意风险代理;风险代理结果与律师报酬及投资回收密切联系,即律师不仅要承担收不到代理费的风险,还要承担投资损失的风险,这促使办案律师不得不加强责任心。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第十三条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