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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实习生需要交个税吗
释义
    实习生取得的报酬属于劳务报酬,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所得为800元及以下收入,应纳税所得额为0元;800-4000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800;4000-25000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1-20%);其他应纳税所得额。
    一、实习生如何缴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支付实习生报酬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7]127号)规定,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和实习生签订合同。只要受雇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且合同期间受雇者在用人单位全日制工作,企业支付给实习生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
    另外,现在个税起征点为5000元。
    二、相关情况解释
    实习生并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所以所得并非工资,准确的来说应该是劳务报酬,劳务报酬属个税法的应税所得项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批复,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而根据个税法相关规定,劳务报酬在四千元以下的扣除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扣除20%后为应纳税所得额,所以只有当实习报酬在800元以上的才需要交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批复》
    关于在校学生参与勤工俭学活动取得的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在校学生因参与勤工俭学活动(包括参与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活动)而取得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所得项目的所得,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相关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了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对象,实习生的工资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工资、薪金性质所得,应按相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
    10、偶然所得;
    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工资收入金额-各项社会保险费-起征点(5000元)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税率-速算扣除数
    说明:如果计算的是外籍人士(包括港、澳、台),则个税起征点应设为4800元。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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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0 13:4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