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在租赁住房的登记、合同签订、房屋维修等方面做出了规定。其中,要求所有在南京市范围内出租的房屋,均需进行登记备案并取得备案证号,确保合法出租;同时,规定租赁合同必须明确标注租金、居住期限、房屋使用用途等重要条款,保障租户利益。此外,针对房屋维修问题,要求房东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修缮房屋,以确保租赁安全。此外,南京市还推出了房屋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实现了房屋租赁的全过程信息化管理,方便了租户、房东、中介等各方的交流和管理。 【法律依据】: 《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房屋租赁企业和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未依法取得备案证号从事出租活动或者提供虚假备案材料,由住房城乡建设、公安等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没收非法收益,并处20万元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