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中的一个险种。我国的社会保险由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五个险种组成。(通常大家所说的五险一金指以上五个险种+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劳动者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而减少劳动收入时给予经济补偿,使他们能够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障。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比例是:职工所在企业缴纳20%,职工个人承担8%。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享受条件以及待遇:领取基本养老保险的条件1、本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了退休手续;2、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3、个人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享受的待遇A、按月领取按规定计发的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B、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待遇。C、对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D、死亡待遇:(1)丧葬费:按上年度全省社平工资的3个月计发(此为退休人员,离休人员为5000元);(2)一次性抚恤费:按上年度全省社平工资的10个月计发(此为退休人员,离休人员为本人工资的20个月);(3)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按月发放,直至供养直系亲属死亡。(注:养老保险若出现缴费中断现象,可延续缴费或者一次性缴费至15年,均可享受养老保险的相关待遇)生活困难补助费申报条件1.祖父、父、夫年满60岁没有生活来源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2.祖母、母、妻年满50岁没有生活来源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3.子、女(包括遗腹子、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的子女)、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弟妹)年未满十六岁或残疾经过劳动行政部门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4.子女虽然超过十六岁但仍在普通中学或职业中学、普通高等院校(不包括军队院校和研究生)就读者;5.职工自幼由他人抚养长大,现抚养人年满60岁,女年满50岁没有生活来源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须依靠职工供养且共同居住者;6.独生子女其父母无论谁死亡,凡子女符合供养条件的都可作为供养直系亲属,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待遇。7、凡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死亡时,其直系亲属当时不符合供养条件的,以后虽然符合供养条件也不能列为供养直系亲属,不得享受有关待遇。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