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我市调整了生育津贴发放标准,凡2016年1月1日以后生育的 女职工 按180天发放生育津贴,男职工按30天发放护理假津贴,对已领取津贴的按以上 产假 天数规定进行补发。这是5月13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的。 根据《河南省职工 生育保险 办法》第十一条:女职工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在下列法定产假期间由领取 工资 改为享受生育津贴: (一)妊娠满28周以上生产或者引产的,享受90天的生育津贴;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晚育的增加90天的生育津贴。 (二)妊娠满12周不满28周流产、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 (三)妊娠满8周不满12周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不满8周流产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日标准按照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计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工资水平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国家机关和其他由财政负担工资的用人单位的女职工生育、终止妊娠,不享受生育津贴,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 A 河南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2.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 B 生育保险报销 流程 一、生育保险待遇申领 1.申请人提供资料: a、计划生育证明(即 准生证 ) b、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证)或户口簿 c、诊断证明(生产医院开的生产证明,出院时开的)、费用凭据(出院时打印的) d、本人 身份证 (代办的提供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e、属异地或境外难产提供住院费用明细 f、属异地或境外剖腹产提供:生育保险人流报销。 (1)手术证明 (2)费用凭据 二、到医疗生育待遇审核部门办理( 社保 局) 上诉就是河南省社保局生育津贴的标准,希望能够帮到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