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附属用房怎么申请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的原宅基地上翻建房屋,不需要重新办理用地手续,但扩建肯定要经过审批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包括附属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过125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过16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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