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唐山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
释义 | 公积金可以提取出来。因为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由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单位为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两部分构成,是归职工个人所有,所以职工是可以根据个人情况自行提取的。 虽然公积金是归职工个人所有,可以自行提取,但是在提取额度上有一定的限制。限制有,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提取时职工已支付房屋租赁金额;购买商品住房,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合同备案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购买再交易住房,提取金额不超过过户后房屋所有权证发证时间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购买单位房改房或集资经济适用房,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合同签章时间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购买拆迁安置房,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款发票或收据出具时间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金额不超过12个月内偿还的贷款本息。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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