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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进项发票丢失如何处理
释义
    进项发票遗失,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以将发票底联复印一份后留存备查。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这种情况的增值税发票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纳税人发生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时,于当日以书面形式报告主管的税务机关,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并接受税务机关处罚。丢失、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应该在事发当日以书面形式报告国税机关。
    什么情况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行为;
    2、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行为;
    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行为;
    4、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的行为;
    5、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的行为;
    6、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行为;
    7、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福利的行为;
    8、将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的行为;
    9、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行为。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可以不开具专用发票。根据相关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法律与i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三十六条 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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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5 22:1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