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注册企业的简要程序是: 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2、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 3、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规定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4、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办理税务登记,刻章,开设银行账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