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对涉嫌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相关单位证明、印章的,移送公安机关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误导、参与、协助职工骗提套提住房公积金的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查实情况,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依法处理。 3、对已形成骗取套提住房公积金事实的职工,根据案件具体情节,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批评教育,追回其套取的公积金; (2)通报当事人所在单位监察部门; (3)录入中心黑名单系统,5年内限制其使用公积金; (4)纳入市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4、工作人员因把关不严、失职渎职甚至徇私舞弊造成住房公积金被骗提套提的,按公积金中心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5、仅供参考,以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为准。 可以看出骗取公积金是按照诈骗罪来进行定罪的,对于骗取公积金数额达到6000以上的就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了,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可以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甚至没收财产等。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