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是可以的。但除了为配偶在房产证上加名是较为简单的事,其他的包括为子女加名都是需要按照一定的方式来办理。 1、为子女加名,一般需要采用赠与、买卖等方式来办理过户,也就是确定相应的过户方式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才能实现将子女名字添加到房产证上。 2、如果采用赠与的方式,也就是将相应房产份额赠与给子女,办理程序是:先进行房产评估;签订 房产赠与协议 或者合同,将赠与协议提交公证(需交纳公证费为子女受益总额的2%且不低于200元,这笔费用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必须提交的,缺少 房产赠与公证 ,房产中心会不受理产权转移登记);缴纳契税,契税一般为房产评估价值的1.5%;最后一个环节就是到房产中心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办理时需要的材料有:房屋赠与的申请书,赠与人和受赠人的身份证件、原来房地产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材料以及缴纳的契税收据。办理产权转移登记这个环节需要缴纳的费用还有包括8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 3、如果采用交易的方式,其办理流程及相关费用为: 用交易的方式为子女加名,相当于将部分产权通过买卖的方式过户到子女名下。其办理流程是:先签订一份《购房合同》,确定一个成交价,具体的成交价可以自行填报,提请包括税务部门审批。一般情况下,人们总是希望这样的交易价格越低越好,如果填报的金额低得离谱,被相关部门驳回,结果自然是“买卖不成”了。所以只要自己的估价基本符合市场行情,一般都会通过审批的。因为是与子女加名,也就是子女取得该房产相应的份额,所以交易费用也就是子女所取得的相应份额的受益额来计算的,而不是按房屋总价计算,比如子女只是取得1/3房产,其受益额也只是房产的1/3来计算。其他的交易流程也就和 二手房交易 相同。 一般情况下,用交易过户方式会比赠与过户方式节省,尤其是通过赠与方式取得的房产,在今后要卖出时还需缴纳增值部分的20% 个人所得税 。所以,建议采用交易的方式为子女加名。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