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武警转业安排什么工作 |
释义 | 武警军官转业一般都是分配到政府机关、公安机关、交通局等行政单位,或者事业单位。 转业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的军官和城镇户口的士兵退出现役,分配到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等单位,参加工作或参加生产的活动。军队转业干部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转业安置具体流程如下: 1、部队调查摸底,初步上报转业计划数; 2、上级干部部门确定转业指数后,具体确定转业对象; 3、部队与转业干部谈话,交接工作。(部队整理转业干部档案,移交地方军转部门); 4、离队后在家复习,准备安置地人事局的转业考试; 5、参考人事部门组织的统一考试,公布考核成绩; 6、在确定的时间内选择安置单位; 7、到安置单位报到。 综上所述,现在转业干部的安置机制已经非常透明,一个城市根据接收转业安置的任务数,结合各用人单位的需求,会编制出台一个安置计划,包含每个单位拟接收安置对象人数、职级层次及去向职位。 【法律依据】: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第十八条 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 第十九条 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退役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经济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按照国家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的指导和服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组织职业介绍、就业推荐、专场招聘会等方式,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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