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登记结婚证可以离婚吗 |
释义 | 没有登记办理结婚证,则双方之间的关系一般是属于同居关系,不存在离婚的问题,是不能办理离婚的,双方自行解除关系即可。 但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没有领结婚证但是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则双方之间的关系按事实婚姻处理; 双方想离婚的要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需要由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然后法院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立案调查,最后双方等待开庭审理即可。 如果双方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则双方不具有婚姻关系,也不存在离婚的问题。 一、男女同居期间一方去世另一方有权继承遗产吗 如果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同居且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则同居期间一方死亡的,另一方有继承权死亡一方遗产的权利,因为这种情况按事实婚姻处理;如果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则一方死亡另一方没有继承权。 如果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双方同居的,则一方死亡另一方没有继承权,因为《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我国不再承认事实婚姻,双方不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自然相互没有继承权。 二、未婚生育两个孩子应当如何离婚 未婚生育两个孩子的,离婚按照如下情形处理: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可以起诉离婚。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照同居处理。不需要办理离婚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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