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把妹妹孩子户口迁到我家 |
释义 | 该文介绍了亲属投靠的五种情形及办理程序。办理条件包括书面申请、申请表、身份证、户籍证明及关系证明等。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办理地点为派出所户籍室。 法律分析 亲属投靠情形: 1)夫妻投靠; 2)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 3)父母投靠成年子女; 4)孙子女外孙子女投靠祖父母外祖父母; 5)其他亲属关系; 办理程序: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分县局审批后签发户口准迁证;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办理条件:所需材料: (1)书面申请; (2)申请人填写《申请迁入常住户口表》(表上需填写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 (3)身份证、结婚证; (4)迁入人员户籍证明及关系证明; (5)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办理地点(址):派出所户籍室。 拓展延伸 办理婚姻登记手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应当前往当地婚姻登记处咨询相关政策和办理流程,确定需要提交的材料和证件。其次,应提前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相关证件,并按照要求进行复印和照相。接着,按照要求填写各种表格和申请书,并交纳相应的费用。最后,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婚姻登记处进行登记手续。在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过程中,要注意保持耐心和礼貌,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以确保手续的顺利进行。 结语 亲属投靠情形包括夫妻、未成年子女、父母、孙子女等,需提交相关证件和材料,并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审批通过后签发户口准迁证,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办理婚姻登记手续需要提前咨询政策和流程,准备相关证件和申请表格,并交纳费用,遵守规定和程序,确保手续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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