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规定,重大疾病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罹患某些特定疾病为给付条件的保险。附加险种则是针对某些特定情况或风险进行额外的保障,如医疗险、残疾险等。对于肾衰竭患者,建议购买重大疾病保险的同时,考虑购买医疗险、失能收入保障险等附加险种,以全面保障自身财务风险。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二十九条:保险公司可以根据被保险人需求,为其提供附加保险条款。 2.《医疗保险条例》第十八条:医疗保险可根据需要增加附加保险保障范围。 3.《重大疾病保险产品监管规定》第三条:重大疾病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罹患某些特定疾病为给付条件的保险。 4.《失能收入保障险条款》:针对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或疾病导致永久性伤残或失能的情况,提供失能收入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