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第六条房地产税依下列标准及税率,分别计征:一,房产税依标准房价按年计征,税率为百分之一。二,地产税依标准地价按年计征,税率为百分之一点五。三,标准房价与标准地价不易划分之城市,得暂依标准房地价合并按年计征,税率为百分之一点五。四,标准房地价不易求得之城市,得暂依标准房地租价按年计征,税率为百分之十五。 法律主观: 房产税是在房产所在地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办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一般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