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给孩子改名字的手续:  1、与另一方协商孩子改姓的事项,询问对方的意见;  2、对方同意改姓的,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3、户口登记机关在户口本上对孩子的姓名进行变更。如果对方不同意变更,则不得擅自变更。如果是成年人改名,直接去申请即可。
 
 法律客观: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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