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二建证有问题,注册成功后会被查吗 |
| 释义 | 会查到的。对违规的专业技术人员撤销其注册许可,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对违规使用“挂证”人员的单位予以通报,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对违规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依法从严香外,限期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从严给予行政外罚,直至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对发现存在“挂证”等违规行为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报其实际工作单位和有关国家监察机关。 一、考场投诉找哪个部门 如果驾校违反规定可以向交通运输局投诉。交通运输局对驾培市场进行专项重点整治,对“黑驾校”、“黑教练车”、异地培训挂名报考驾校机构、非法设点培训、未经许可擅自开展培训业务等违法、违规现象将依法从严处置。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对驾校内存在的教练多收取学员费用、吃拿卡要等一系列违规行为进行检查。 二、小公司不开了是否需要注销 小公司不开了需要注销。如果公司不经营了但是没有注销,会形成欠缴税款、滞纳金,由此还会产生罚款。 而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注销的企业会被工商部门拉进黑名单,对以后注册公司会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并且对于不依法正常注销的,第三年不年检会被视为自动吊销营运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后,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会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单,在3年内无法使用自己的名义再注册公司,税务还会永久被列入监控黑名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注册建造师,是指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并按照本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以下简称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从事相关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第十五条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三)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四)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五)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六)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七)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八)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九)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 (十)年龄超过65周岁的;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注册建造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 (一)聘用单位破产的; (二)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三)聘用单位被吊销或者撤回资质证书的; (四)已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关系的; (五)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 (六)年龄超过65周岁的; (七)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八)其他导致注册失效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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