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42岁才开始买养老保险,之前的能补交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目前,在我国已经取消了一次补缴社保的政策了,但只有下面这五类人依然可以一次性补缴。1、对于那些被解雇或者刑满释放的,没有公职的职工。他们这些突发的原因,有可能根本就没有参保或者是办理养老保险,被开除、未经公共服务被释放、除名的人,未参保或者中断缴费的,可以补足社会养老保险。2、城镇的工商户,或者职工。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如果我们要交养老金的话是需要持续交15年,才可以每个月去领取养老金用来保障我们老年的生活。3、对于固定工,合同制的工人,也有一些城镇户籍或者经营的临时工。老固定劳动合同工,包括长期临时工在计划中,临时工在城市户籍。4、参保后断交的超过60岁以上的老人。符合这种情况也是可以进行一次性交完的。5、因用人单位的过错,经劳动仲裁或是审计、法院判决可以一次性补缴的情形,可以一次性补缴。比如说,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因工作调动落空,中断劳动关系等的原因造成未参保或中断养老保险缴费的,可以补缴养老保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第六条 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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