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合同是实践合同? |
释义 | 通常认为,定金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保管合同、借用合同与代物清偿协议是典型的实践合同。 一、装修定金交了没签合同是否可以退定金 装修定金交了没签合同能否退定金,需要根据一下情况进行分析: 1、如果交纳定金的收据上有可退还定金的约定,那么可直接按约定要求退定金; 2、如果收据上没有相关约定,那么交纳定金并收取收据的行为,即可构成事实的定金合同,若违约,定金是可以不退还的。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的,为保证债权的实现,由一方在履行前预先向对方给付的一定数量的货币或者其他代替物。定金是担保的一种。由于定金是预先交付的,定金的数额在事先也是明确的,因此通过定金罚则的运用可以督促双方自觉履行,起到担保作用。 定金的特征,具体包括: 1、定金的权利义务关系产生于定金合同; 2、定金是典型的债的担保形式; 3、定金担保是一种双方当事人担保; 4、定金的支付须在合同履行前进行。 二、怎么才算共同借款人? 通常在借款合同中借款人一栏共同签字的即为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在银行贷款业务中普遍存在,最典型的为在住房按揭贷款中,夫妻或者房屋的共同买受人作为共同借款人向银行申请贷款,有关个贷制度明确规定:共同借款人可以是所购买房屋的共有权人,也可以是符合贷款要求的其他自然人。 三、无偿协议合同? 无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而不偿付任何代价的合同,又称恩惠合同。无偿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予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不予支付任何代价的合同。 无偿合同不是典型的交易形式,实践中主要有赠与合同、借用合同、无偿保管合同等。在无偿合同中,一方当事人不支付对价,但也要承担义务,如无偿借用他人物品,借用人负有正当使用和按期返还的义务。 无偿合同不是无效合同,不是可以随意撤销或解除的合同,不是违约也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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