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可能会以投保人存在麻痹症或昏迷等疾病为由拒赔。然而,法律并没有规定这些疾病一定会影响保险的理赔权利。因此,保险公司必须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故意构成虚假保险事实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虚假保险事实是指故意隐瞒或者歪曲与保险标的、保险期间、保险金额度等有关的重要事实。” 2.《保险法》第十一条规定:“保险人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不得推诿承担责任。” 3.《保险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保险人拒绝承担保险赔偿责任的,应当在规定期间内向被保险人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被保险人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如若以投保人存在麻痹症或昏迷等疾病为由拒赔,必须证明这些疾病与保险事故有直接关系,并在规定期间内向被保险人书面说明理由。否则,保险公司应当承担保险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