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致使患者在诊疗过程中发生的不良后果,属于医疗事故。在本案中,支架手术后患者出现深度昏迷,属于医疗事故。但需要注意的是,医疗事故并不代表医疗机构一定要承担全部责任,需要考虑到患者的本身疾病情况、手术难度以及医生是否尽到了必要的诊疗义务等因素。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条:“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在诊疗过程中致使患者发生的不良后果,包括损伤、死亡等,属于医疗事故。” 2.《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四条:“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应当立即采取必要的抢救措施,并报告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对患者应当进行善后处理。”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解释(八)》第八条:“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因过失致使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损害轻微的,不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