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心脏支架植入后出现昏迷,保险公司是否可以以“被保险人未及时进行手术”为拒赔理由?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应承担被保险人因意外或疾病导致的医疗费用,但如果被保险人未及时进行手术,保险公司是否可以拒赔呢?从法律角度来看,保险公司无权以此作为拒赔理由。因为医疗行为是由医生决定的,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合同是针对赔偿责任的约定,而不是针对医疗诊断和治疗的约定。因此,保险公司应该承担被保险人因心脏支架植入后出现昏迷所产生的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二条: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确定。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责任法》第二十八条:医疗机构及其人员应当在医疗活动中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维护医疗纪律,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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