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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机动车号牌丢失应向哪个部门补领
释义
    办理途径
    途径一(仅限小型非营运机动车补换领号牌业务。:
    1,“交管12123”网上办打开手机当中的“交管12123”APP,没有的请下载并注册
    2,点击主页当中“更多”选项进入下个页面
    3,点击“补换牌”选项进入下个页面
    4,点击需要补换牌照的机动车,请认真阅读《业务须知》
    5,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6,如是补领号牌(号牌灭失、丢失)则无需提供材料直接填写邮递地址并点击下一步;如是原号牌损毁(污损、折断等)则需点击“换领号牌”,提供材料为“原号牌”,再点击下一步。
    7,最后再次确认各种资料是否完善正确,接收并填写手机验证码提交即可。
    途径二:前往车管所现场补办
    提醒选择现场补办的车主需携带以下资料:
    一、携带资料:
    如是个人车辆:车主身份证明(原件)如是单位车辆:
    1.单位《营业执照》(原件)
    2. 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
    3. 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二、业务流程:
    1. 提 交 资 料
    2. 业 务 受 理
    3. 缴 费 制 牌
    4. 领 取 新 号 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号牌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补发、换发号牌期间,申请人可以申领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补领、换领机动车号牌的,原机动车号牌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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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10:1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