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股份公司股东变更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到工商局提出变更股东的申请,经过审查通过的,会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 第二步,工商局对于材料齐全、符合变更的,会当场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后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可以领取《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可以对股东进行变更。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 一、营业执照股东变更流程有哪些 公司股东变更流程: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批准,出具《受理通知书》或《申请材料接收单》; 2、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 3、工商行政管理局5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可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二、个体工商户名称变更流程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经营地址所在地辖区工商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 2、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3、在10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