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利共分为哪几类? |
释义 | 法律分析: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类型。 专利一般是由政府机关或者代表若干国家的区域性组织根据申请而颁发的一种文件,这种文件记载了发明创造的内容,并且在一定时期内产生这样一种法律状态,即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在一般情况下他人只有经专利权人许可才能予以实施。具体如下: 1、发明专利 发明专利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主要体现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2、实用型专利 (1)实用性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2)实用型专利保护的是一个范围较窄的技术方案,它只保护有一定形状或结构的新产品,不保护方法以及没有固定形状的物质; (3)实用型专利保护的技术方案更注重实用性,其技术水平较发明而言要低一些; (4)授予实用型专利不需经过实质审查,手续比较简便,费用较低,因此,关于日用品、机械、电器等方面的有形产品的小发明,比较适用于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3、外观专利 (1)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2)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3)外观设计注重的是设计人对一项产品的外观所作出的富于艺术性、具有美感的创造。但这种具有艺术性的创造,不是单纯的工艺品,它必须具有能够为产业上所应用的实用性。 (4)外观设计专利实质上是保护美术思想的,它的目的在于使产品形状产生美感。 (5)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对象,是产品的装饰性或艺术性外表设计,这种设计可以是平面图案,也可以是立体造型,更常见的是这二者的结合,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主要条件是新颖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