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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事诉讼程序开始和结束的标志是什么
释义
    原告递交诉状法院受理案件标志着民事诉讼程序的开始。法院生效判决执行完毕标志着民事诉讼程序的结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二章第一节起诉和受理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四十八条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四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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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6:5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