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未告知曾经治疗过结肠癌可能导致保险公司拒赔。保险合同中规定了投保人需要履行的告知义务,如果投保人未履行告知义务或者故意提供虚假信息,保险公司有权利解除合同或者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一切情况,包括其存在的重大疾病、身体伤残、危险行为及其他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 2.《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保险人对投保人履行告知义务不实际核查的,不得以投保人故意隐瞒或者虚假陈述为由拒绝承担保险金给付义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投保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违反告知义务,保险人有权请求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