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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理解受胁迫结婚
释义
    对受胁迫结婚的理解:一方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行为。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一、民法侵权请求撤销婚姻应当在什么时间提出
    请求撤销婚姻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被父母强迫结婚属于违法的吗?
    被父母强迫结婚是违法的。“胁迫”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同时规定,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对于程序的选择,既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也可向人民法院诉请撤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十八条
    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所称的“胁迫”。
    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
    第十九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的“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
    受胁迫或者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不适用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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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9:2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