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青岛最低五险一金标准 |
释义 | 2022年青岛市五险一金缴纳标准如下: 1、社保缴纳标准: 根据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工作安排,2022年9月份的社会保险费将按照新标准缴纳,2022年1至8月因缴费基数调整所产生社会保险费差额部分的补收、退费工作预计于10月份开始。山东省2022年度社会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9899元,下限为3980元。社会报销的缴费比例是: (1)养老保险 :单位缴纳比例16%,个人缴纳比例8%; (2)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比例8.5%,个人缴纳比例2%; (3)失业保险 :单位缴纳比例0.7%,个人缴纳比例0.3%; (4)工伤保险 :按照行业类别分为八类,分别为0.05%、0.1%、0.18%、0.23% 、0.28%、0.33%、0.4%、0.48%,职工个人不缴费; (5)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实行统一征缴,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医保基金,不再单独征缴生育保险费。 (6)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月缴费标准同时予以调整,按2021年度省全口径平均工资300%、200%、100%、80%、60%五档为缴费基数的,养老保险月缴费金额分别调整为3979.8元、2653.2元、1326.6元、1061.2元、796元。 2、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 (1)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022年7月1日起,青岛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2021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上限为29119.25元,下限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区为2100元,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为1900元。 (2)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各自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最高不得超过12%,各缴存单位在规定范围内自主选择确定。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一致,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宜一致。 (3)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包括单位缴存部分和职工缴存部分,分别为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乘以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单位缴存部分和职工缴存部分分别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四舍五入。2022年7月1日起,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分别为3494元。下限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区分别为105元,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分别为95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