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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冤案背后的国家赔偿是由谁承担一条
释义
    一直以来国家赔偿都是非常少数。错案能够得到平反,被冤枉的人能够得到自由就已经谢天谢地,地方政府为了维护自己声誉,往往更倾向于通过私了方式对当事人进行补偿。只有那些通过媒体报道而影响甚大的案件才会走正规的国家赔偿程序。
    辩护律师冤案国家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辩护律师冤案国家赔偿的标准有以下相关规定: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国家赔偿最多的冤案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国家赔偿最多的冤案的法律依据是,根据《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举证责任是由谁承担的
    一般来说不同的侵权所对应的举证责任的承担是不同的。举证责任是指当作为裁判基础的法律要件事实在诉讼中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时,一方当事人因此而承担的诉讼上的不利后果。
    承担国家行政赔偿的主体是什么
    可能承担国家赔偿的机关主要由以下主体:
    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2、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3、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
    4、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5、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6、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是哪一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为《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具体内容为: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刑事管辖是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等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以及审判机关系统内部在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
    
     该内容由 王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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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 1:1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