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无意引发火灾的后果
释义
    无意引发火灾的后果有可能涉嫌失火罪。具体如下:
    1、所谓失火罪,是指由于自己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了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主观上要求自己有过失,对于结果的发生表现为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从而导致严重后果的发生;
    2、如果查明火灾是由于人不可抗拒或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如雷击、地震,自己自己对于火灾的发生没有任何过错,则属于意外事故,不是犯罪。因此,对于“无意”引发火灾的情形,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行为人的主观心态以及造成的客观后果。
    失火罪立案标准如下:
    1、导致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2、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3、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4、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
    5、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失火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2、犯罪客观方面,行为人实施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危害公共安全行为;
    3、主体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失火罪主体;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 17:58:05